四川文理学院基建处副处长岗位职责

    一、在学校党委、行政领导下,协助处长进行工作。
     
二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基本建设方针、政策、法规和制度,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工作。努力完成学院下达的工作任务。
     
三、根据学院事业发展目标要求,结合学校建设现状及时了解、分析分管工作情况,为学院制定校园基本建设总体规划提出科学可行、合理可靠的建设性意见和初步方案。
     
四、代表基建处主持分管工作的相关会议,负责收集并提供分管工作方面的政策、法规信息和资料,参加基建处研究并决策校区建设方面、单体建筑设计与施工、年度基建计划、基建招投标等重大事项。
     
五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、参加基建处全体人员会议、周工作例会,布置、检查校区建设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。
     
六、参与制定处内各项管理规章制度,为基建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制度保证。

     七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结合基建工作实际,协助处长制定职工政治和业务学习计划,努力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。

     八、认真贯彻落实“安全第一,质量为先”的工作方针,严格要求,科学管理,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。
    
九、配合并协助处长做好对外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和请示。
    
十、代表处长领导和指导基建处办公室做好日常管理工作,做好工程前期招投标工作,负责建设工程技术方面的工作。
    
十一、完成学校党委及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